11月12日,湖滨区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区委书记亢哲楠主持会议并讲话。区领导马宗玉、吴全乐、唐伟、赵铁安、郑百群、亢晓,区法院院长党立新、区检察院代检察长蒋小平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审议了《中共湖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湖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湖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研究安排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重点工作。
亢哲楠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治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抗牢抗稳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依照宪法、法律规定管理全区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务,加快构建全区法治秩序,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要健全依法执政体系,提高党委执政水平。要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建立健全学法制度、用法制度和执纪制度;要加强党内法治建设,确保党委决策行为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要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始终坚持依法决策,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进依法监督,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政务公开。要不断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构建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违规干预司法,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通过法治培训和用法考核制度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建设法治文化。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治区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党对依法治区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统筹协调务实推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