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告知书
辖区广大居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为新冠病毒肺炎防控需要,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需要提出紧急使用疫苗的建议,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后,新冠疫苗可以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紧急使用;按照省疫情防指办[2020]98号文件要求,湖滨区将从即日起对重点人群进行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紧急接种。
【接种对象】
1.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口岸检疫,国际航空空勤,货物运输,冷链装卸、搬运、运输,大型农贸市场、市场监管等有关人员;
2.海关、机场、边检、民航监管等部门国际航班保障人员及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3.入境人员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一线人员;
4.疾控中心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杀及应急处置人员;
5.除3、4项以外的其他抗疫一线医疗和防疫人员;
6.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7.拟赴疫情较严重国家或地区工作或学习培训人员;
8.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新闻媒体从业人员;
9.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城市运行保障人员等。
重点人员的年龄应为18-59岁之间。
【规格】
每支(瓶)0.5ml,每 1 次人用剂量为 0.5ml,含新型冠状病毒抗原 600SU。
【费用】
每支222元(含疫苗储运费和接种服务费),每人需接种2剂次。
【免疫程序和剂量】
用法:本疫苗推荐肌肉注射,注射前须摇匀。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用量:基础免疫程序为 2 剂次,间隔 2-4 周。每次接种剂量为0.5ml。
【不良反应】
全身不良反应
常见:乏力、发热、肌痛、腹泻、恶心、头痛;
偶见:呕吐、下腹痛、腹胀、头晕、咳嗽、食欲减退、超敏反应、血压升高;
局部不良反应
十分常见:疼痛;
偶见:局部变色、肿胀、瘙痒、红斑、局部感觉减退、硬结。
此外,既往在其他冠状病毒疫苗的动物实验研究中发现,接种疫苗后再次感染病毒时,病毒所致疾病出现加重现象。本疫苗已完成的大动物实验及 I/II 期人体临床试验中尚未观察到以上现象,是否也存在上述安全性问题尚不能确定。
【禁忌】
下列情况严禁使用本疫苗:
(1)已知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
(2)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孕妇。
湖滨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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